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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启动“阳光用药工程”
时间:2012-02-14 19:28:27        发布/来源:健康报


          2月10日,浙江省卫生厅和省政府纠风办出台《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实施方案》。按照该方案要求,医院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基本药物使用数量、药品占看病及住院费用的比例等,今年将在该省所有医院定期公开。
        据了解,“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是浙江省政府推进的“阳光工程”系列建设活动之一,围绕“三五九”展开。“三”即通过工程的实施,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医疗服务中“知用药、知费用、知合理”;“五”是指五大抓手,即规范药品招标采购、规范医院用药行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实行信息公开公示制、建立多方监管机制;“九”是指向社会公示九项主要指标,包括医院药占比、基本药物使用比例、抗菌药物占药品使用比例、不合格处方率、大处方比例、抗菌药物在门诊处方的比例、平均住院日等。
       我省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并畅通投诉举报机制,统一受理医疗服务中存在的乱收费、不合理用药等问题,接受媒体、群众的监督,严肃查处药品采购和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