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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院药讯2009年第2期
时间:2009-06-26 07:13:05        发布/来源:


 

药学通讯                       20092季度


一、药政法规


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预防方案(2009)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药械警戒


胃复安可能导致人体肌肉痉挛,促进子宫收缩


共用胰岛素笔虽更换一次性针头仍可致血源性传染病


SFDA修订吡罗昔康全身给药制剂说明书


SFDA修订阿昔洛韦说明书


SFDA修订头孢拉定制剂说明书


警惕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的严重不良反应


 


三、合理用药


药源性血小板减少症 不容忽视的疾病


脂肪超载综合征——脂肪乳剂不合理应用的“副产品”


氯吡格雷与质子泵抑制剂相互作用机制探讨


一次性输液器在药物输注过程中对药物的吸附及安全性问题


合理用药之抗高血压药物——高血压患者联合治疗的误区及思考


 


 


 


药政法规


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预防方案(200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指导甲型H1N1流感的中医药预防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与优势,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在总结古今文献的基础上,根据今年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特点制定了《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预防方案(2009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在甲型H1N1流感预防工作中参考使用。


  卫生部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0955


  20093月墨西哥和美国等先后发生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毒,人感染后的临床早期症状与流感类似,有发烧、咳嗽、疲劳、食欲不振等,还可以出现腹泻和呕吐等症状。少数病例病情重,进展迅速,可出现病毒性肺炎,合并呼吸衰竭、多脏器功能损伤,严重者可致死。


  中医药在临床实践中丰富的流行性感冒的防治经验,对时行感冒(流感)疗效是肯定的。在总结古今文献的基础上,针对不同人群制订本预防方案。


  一、生活起居预防


  (一)“虚邪贼风,避之有时”,及时增减衣物,以适寒温。


  (二)“食饮有节”,饮食要适时、适量、适温,少进刺激之品。


  (三)“起居有常”,作息要有规律,多动、早睡。


  (四)“精神内守,病安从来”,保持心态平衡,“恐则气下,惊者气乱”,对流感产生恐惧之心,也可导致气机逆乱,更易招致外感。


  二、饮食预防


  饮食宜清淡,少食膏粱厚味之品(易化生积热),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做一些简单、美味的小药膳,对预防流感也有帮助。


  二白汤:葱白15g、白萝卜30g、香菜3g。加水适量,煮沸热饮。


  姜枣薄荷饮:薄荷3g、生姜3g、大枣3个。生姜切丝,大枣切开去核,与薄荷共装入茶杯内,冲入沸水200ml300ml,加盖浸泡510分钟趁热饮用。


  桑叶菊花水:桑叶3g、菊花3g、芦根10g。沸水浸泡代茶频频饮服。


  薄荷梨粥:薄荷3g、带皮鸭梨1个(削皮)、大枣6枚(切开去核),加水适量,煎汤过滤。用小米或大米50g煮粥,粥熟后加入薄荷梨汤,再煮沸即可食用,平时容易“上火”的人可吃。


  鲜鱼腥草30g60g,蒜汁加醋凉拌。


  鲜败酱草30g60g,开水焯后,蒜汁加醋凉拌或蘸酱吃。


  鲜马齿苋30g60g,开水焯后,蒜汁加醋凉拌或蘸酱吃。


  赤小豆、绿豆适量熬汤服用。


  绿豆60g、生甘草6g(布包)、生薏米20g熬汤后去甘草包,服用。


  若口鼻干燥较重,可以棉签蘸香油外涂,具有润燥的功用。


  三、药物预防


  (一)成人


  1.太子参10g、苏叶6g、黄芩10g、牛蒡子10g


  适用人群:素体虚弱,易于外感的人群。


  煎服方法:每日1服,清水煎。早晚各1次,35服为宜。


  2.大青叶g、紫草g、生甘草g


  功能:解毒清热


  适用人群:面色偏红,口咽、鼻时有干燥,喜凉,大便略干,小便黄。


  煎服方法:每日1服,清水煎。早晚各1次,35服为宜。


  3.桑叶10g、白茅根15g、金银花12g


  功能:清热宣肺


  适应人群:面色偏红,口咽、鼻时有干燥,喜凉,大便略干,小便黄。


  煎服方法:每日1服,清水煎。早晚各1次,35服为宜。


  4.苏叶10g、佩兰10g、陈皮10g


  功能:健脾化湿


  适应人群:面晦无光,常有腹胀,大便偏溏。


  煎服法:每日1服,清水煎。早晚各1次,35服为宜。


  建议不同人群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使用,在流行期间可连服用35剂。


  (二)儿童


  藿香6g、苏叶6g、银花10g、生山楂10g


  功能:清热消滞


  适应人群:儿童易夹食夹滞者。此类儿童容易“上火”,口气酸腐,大便臭秽或干燥。


  煎服方法:每日1服,清水煎。早晚各1次,35服为宜。


  (三)服用中药预防感冒需要注意事项:


  1.老人应在医师的指导下适当调整用量服用;


  2.慢性疾病患者及孕妇慎用;


  3.预防感冒的中药不宜长期服用,一般服用35天;


  4.服用期间或服用后感觉不适者,应立即停止服药并及时咨询医师;


  5.对上述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过敏体质慎用;


  6.不要轻信所谓的秘方、偏方和验方。


  四、其他


根据中医和民间传统,多用具有芳香化浊类中药,制成香囊或香薰,具有除瘴避秽的作用,如苍术、艾叶、藿香、当归、白芷、山柰等。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48)下发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部分地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应用比例有所下降,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进一步规范。为继续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根据2008年度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细菌耐药监测结果,现就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严格控制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


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有关规定,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改变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状况。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指征的,参照《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见附件)选用抗菌药物。也可以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合理使用其他抗菌药物。


医疗机构要重点加强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和控制。Ⅰ类切口手术一般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确需使用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药物选择、用药起始与持续时间。给药方法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关规定,术前0.5-2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首次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术中可给予第二剂;总预防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二、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


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掌握临床应用指征,控制临床应用品种数量。氟喹诺酮类药物的经验性治疗可用于肠道感染、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和社区获得性泌尿系统感染,其他感染性疾病治疗要在病情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逐步实现参照致病菌药敏试验结果或本地区细菌耐药监测结果选用该类药物。应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对已有严重不良反应报告的氟喹诺酮类药物要慎重遴选,使用中密切关注安全性问题。


三、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情况,以下药物作为“特殊使用”类别管理。医疗机构可根据本机构具体情况增加“特殊使用”类别抗菌药物品种。


(一)第四代头孢菌素:头孢吡肟、头孢匹罗、头孢噻利等;


(二)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亚胺培南/西司他丁、美罗培南、帕尼培南/倍他米隆、比阿培南等;


(三)多肽类与其他抗菌药物: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替考拉宁、利奈唑胺等;


(四)抗真菌药物:卡泊芬净,米卡芬净,伊曲康唑(口服液、注射剂),伏立康唑(口服剂、注射剂),两性霉素B含脂制剂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须经由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或相关专业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医师在临床使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药师要严格审核处方。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四、加强临床微生物检测与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预警机制


医疗机构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要求,加强临床微生物检测与细菌耐药监测工作。三级医院要建立规范的临床微生物实验室,提高病原学诊断水平,定期分析报告本机构细菌耐药情况;要根据全国和本地区细菌耐药监测结果,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


(一)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应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本机构医务人员。


(二)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应慎重经验用药。


(三)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应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


(四)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应暂停该类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根据追踪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其临床应用。


我部将根据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结果,适时对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进行调整。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工作的管理,逐步建立、健全本辖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监测管理体系,开展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评价和指导。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采取措施推进合理用药工作,保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落实。


我部于2008324印发的《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