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 话: 0571-87234469
  • 传 真: 0571-87245803
  • 电 邮: zjyyyx2007@163.com
  • 邮 编: 310003
  • 地 址: 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96号绿地中央广场11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发改委《关于印发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时间:2009-11-23 14:46:51        发布/来源:国家发改委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卫生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的有关精神,我们研究制定了《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卫  生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