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0年浙江省药学会医院药学专项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0-12-20 07:49:17
发布/来源:浙江省药学会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药学会“医院药学专项科研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10年浙江省药学会医院药学科研基金项目经申报、评审,“丝裂霉素眼用膜剂的开发”等25个科研项目入选“2010年浙江省药学会医院药学专项科研基金项目”,现予以下达(见附件)。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浙江省药学会“医院药学专项科研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对项目的管理,落实相关配套经费,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并切实做好项目后续管理,定期向我会汇报项目进展情况。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研究周期完成项目研究,不得随意变更项目的执行期限,并及时认真做好结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