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药学会关于评选“华东-千红杯”优秀医院药师的通知
各市药学会、省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
近年来,我省广大医院药师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高医院药学专业水平,努力确保服务质量,为我省医药卫生事业作出了贡献,涌现出一批优秀典型。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我省广大医院药师奋发进取,我会决定开展“华东-千红杯”优秀医院药师评选表彰活动。活动由我会主办,杭州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和常州千红生化制药有限公司共同协办。活动旨在宣传和展示我省医院药学工作者感人事迹和良好风采,推动我省医院药师队伍建设蓬勃发展,更好地为患者服务。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选条件
优秀医院药师候选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医院药学事业,目前仍工作在一线的医院药学人员;
2、候选人为浙江省药学会会员,药师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
3、在医院药学服务中作出突出贡献。调剂药师:在日常调剂工作中表现突出或为推进调剂工作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有闪光点,有感人的具体事迹;临床药师:工作得到临床医护人员的广泛认可,能够结合临床完成科研项目,为推动临床药学的发展和提高作出突出贡献;科研工作药师:从事的科研工作能够体现学科发展的先进性,解决临床实际问题处于国内外先进水平,并能够在SCI杂志上发表文章或取得省级以上科研成果者。
二、推荐工作要求
1、各市药学会和省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要认真落实此次评选活动,认真组织,认真推荐;要做好此次活动的宣传工作,成立相应的推荐小组,负责初评推荐工作。各市的推荐名额由所在地市药学会负责,省级医院的推荐名额由省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负责。分配给各市和省级医院的推荐名额见附件1。
2、各市药学会和省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在组织推荐时,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要拓宽推荐渠道,严格推荐评选程序,认真审核,民主评选,公正推荐,保证评选质量。
3、候选人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对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电子版材料应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
三、推荐材料报送
各市药学会和省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于2010年5月6日前将推荐材料分别以书面和电子版方式报送省药学会(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改革月报大楼10楼3室,邮编:310003; 邮箱: info@zjyx.org),逾期不再接受。
联系人:马珂(13606703527)、卢晓阳(13605715886)、朱培琴 (15990028519)、朱国健(13666608189)。
报送的推荐材料包括:
1、优秀医院药师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须加盖被推荐人单位公章和市药学会(省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公章。
2、候选人优秀事迹材料一份(不少于500字)。事迹材料要求内容真实,文字精炼,事迹突出。
3、近五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论著目录及文章复印件;主要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四、评定程序
各市药学会和省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推荐的候选人,经省药学会优秀医院药师审评组审核评定,评出浙江省药学会“华东-千红杯”优秀医院药师名单。取得优秀医院药师称号的人员将获得《浙江省药学会优秀医院药师证书》及奖金。
附件:
1、浙江省药学会“华东-千红杯”优秀医院药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浙江省药学会“华东-千红杯”优秀医院药师推荐表。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