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以药补医”不能忽视“按人头付费”
时间:2012-03-26 10:47:44
发布/来源:中国医药报
过度检查、乱收费和造假骗保等“以非药补医”。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只有让医疗机构自己“点菜”自己“埋单”,从而让其自觉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自觉堵住骗保漏洞。
那么用什么方法让医疗机构自己“点菜”、自己“埋单”?首先要认真、全面地执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第十二条规定:“完善支付制度,积极探索实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方式,建立激励与惩戒并重的有效约束机制”。在《意见》要求积极探索的三种付费方式中,总额预付正在推行;按病种付费也在全国紧锣密鼓地搞试点;唯有被《意见》列首位的按人头付费执行力度不大。虽然国家有关部门也发文要求积极探索和推行按人头付费,却收效甚微。按人头付费有关试点文件,也仅将按人头付费局限在门诊。笔者认为,按人头付费不仅能用于门诊,也能用于住院和预防保健。只有文件精神落到实处,按人头付费的效果才能显现。
当然,按人头付费必须要有合理的操作方法和相应的配套措施。笔者认为,如果采用“1+N”全民健康保险思路,或许操作难题能迎刃而解。“1+N”=以全面落实《意见》第十二条关于“积极探索实行按人人头付费”的规定(即将按人头付费同时用于住院、门诊和预防保健,并让参保人有定期选择医院定点的自由)为核心+以多项相应配套措施为条件(即建立更多有竞争的让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与大医院成为“一家人”的大庆式紧密型医院集团)+采用深圳的三个“不同”(管理模式不同、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不同、基金收支渠道不同)与一个“自选”(由参保人自愿选择管理模式)的医保操作方法+将现有“撒胡椒面”式的政府投资方式变为集中投资全民健康保险的政府投资方式+扶助更多大型综合性民营医院,尤其是民营医院集团建立和发展,建立真正多元化办医格局。这样或可让13亿国民看病不贵、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