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出钱谁采购 上海医保局接手药品招标采购
时间:2011-11-30 19:01:35
发布/来源:米内网
记者从上海市卫生局、人保局等方面获悉,目前药品招标采购中心的机构划转工作正在进行中。上海市医保局将首先接手基本药物的集中招标,今后还可能进一步扩大至医保目录药品。目前其他地方的药品招标都由卫生行政部门主持,由专门的药品中心或委托政府的采购部门进行,上海的改革在全国独此一家。
谁出钱谁招标
由作为支付方的医保来负责药品招标,一个显见的好处就是更有利于费用控制。由于15%药品加成政策的存在,医疗机构普遍倾向于价格更高的药品;在管办不分的情况下,卫生行政部门在药品招标中,不排除存在为公立医院推高药价的动机。
虽然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实行药品零差价,但二、三级医院仍然非常依赖非基本药物的药品加成收入,这一块才是费用控制的大头。上海市委市政府设想,医保拿下基本药物的招标只是第一步,今后还将考虑扩大到医保目录药品的招标。
但卫生系统对上述做法颇有微辞。“医保是外行,如何保证药品的质量?”上海市卫生局一名副处长私下表示。
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所长高解春透露,药品招标从卫生局剥离,是医改方案早已明确的既定步骤。但他也同时表示,药品招标工作非常繁杂,医保不可能全部拿下;而且有些专业性强、使用量小的特殊药物,也不可能交由医保招标,“医院作为办医主体来集中招标也是需要的”。
上海医保局接手药品招标体现了“谁出钱谁招标”的原则。据悉,这也是掌管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的全国人保系统一直想做的。
给钱不是给药
上海把药品招标划转给医保,仍算不上支付方买药,因为医保还做不到给医院药,只能是给医院钱。是否使用,以及用多少中标药品的决定权,仍在拥有处方权的医生(医疗机构)手中。
高解春认为,医保只能负责招标,真正的采购必须由医疗机构来完成,因此后者所进行的所谓“二次招标”是符合采购法的。
由此而来,医疗机构带量采购中,通过与供应商议价(所谓“二次议价”)而获得比中标价更低的采购价,也是合理的。这其实正是上海“闵行模式”的做法,并获得了国务院的肯定。“闵行模式获得的让利正是量价挂钩带来的。”高解春说。
据悉,上海市医保局接手基本药物招标后,将不排斥这种做法。浦东卫生局一位主要负责人告知记者,下一步有可能组织基层医疗机构“团购”药品,与药商讲价。
但由此形成的招标价和采购价之间的差额如何分配,现在尚存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应该将这部分让利给老百姓,但高解春指出,由于各医院采购的量不同,最终达成的采购价也不尽相同,这样操作可能造成同一种药“同城不同价”,从而引起混乱。
按照上述原则,明年上海在把药品招标权移交医保的同时,由申康医院发展中心负责医用耗材的招标